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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2部分:呼吸性粉尘浓度

添加时间:2013-08-08 09:32:37   浏览次数:63  

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

第2部分:呼吸性粉尘浓度

Determination of

dust in the air of workplace-

Part 2:

Respirable dust concentration

GBZ/T 192.2-2007

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7-06-18发布2007-12-30实施

前言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制定本标准。

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的特点,GBZ/T192分为以下五部分:

——第1部分:总粉尘浓度;

——第2部分:呼吸性粉尘浓度;

——第3部分:粉尘分散度;

——第4部分:游离二氧化硅含量;

——第5部分:石棉纤维浓度。

本部分是GBZ/T 192的第2部分,是在GB16225-1996《车间空气中呼吸性矽尘卫生标准》附录A《呼吸性矽尘浓度测定方法》基础上修订而成的。

主要修改如下:

——增加了呼吸性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的测定。

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,GB16225-1996同时废止。

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。

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。

本部分起草单位: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、武汉钢铁公司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、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。

本部分主要起草人:杨磊、陈卫红、李涛、徐伯洪、闫慧芳、李济超、刘占元、张敏、杜燮祎。

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

——GB

16225-1996。

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

第2部分:呼吸性粉尘浓度

1范围

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呼吸性粉尘(简称“呼尘”)浓度的测定方法。

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呼吸性粉尘浓度的测定。

2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容)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,然而,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。

GB/T 17061作业场所空气采样仪器的技术规范

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

GBZ/T 192.1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

第1部分:总粉尘浓度

3原理

空气中粉尘通过采样器上的预分离器,分离出的呼吸性粉尘颗粒采集在已知质量的滤膜上,由采样后的滤膜增量和采气量,计算出空气中呼吸性粉尘的浓度。

4仪器

4.1滤膜:过氯乙烯滤膜或其他测尘滤膜。

4.2呼吸性粉尘采样器:主要包括预分离器和采样器。

4.2.1

预分离器:对粉尘粒子的分离性能应符合呼吸性粉尘采样器的要求,即采集的粉尘的空气动力学直径应在7.07μm以下,且直径为5μm的粉尘粒子的采集率应为50%。

4.2.2

采样器:性能和技术指标应符合GB/T 17061的规定。需要防爆的工作场所应使用防爆型采样器。

4.3

分析天平:感量0.01mg。

4.4秒表或其他计时器。

4.5干燥器:内盛变色硅胶。

4.6镊子。

4.7除静电器。

5样品的采集

5.1滤膜的准备

5.1.1干燥:称量前,将滤膜置于干燥器内2h以上。

5.1.2称量:用镊子取下滤膜的衬纸,除去滤膜的静电;在分析天平上准确称量。在衬纸上和记录表上记录滤膜的质量m1和编号;将滤膜和衬纸放入相应容器中备用,或将滤膜直接安装在预分离器内。

5.1.3安装:安装时,滤膜毛面应朝进气方向,滤膜放置应平整,不能有裂隙或褶皱。

5.2预分离器的准备:按照所使用的预分离器的要求,做好准备和安装。

5.3采样

现场采样按照GBZ 159执行,并参照GBZ/T 192.1附录A执行。

5.3.1定点采样:根据粉尘检测的目的和要求,可以采用短时间采样或长时间采样。

5.3.1.1短时间采样

在采样点,将连接好的呼吸性粉尘采样器,在呼吸带高度以预分离器要求的流量采集15min空气样品。

5.3.1.2长时间采样

在采样点,将连接好的呼吸性粉尘采样器,在呼吸带高度以预分离器要求的流量采集1h~8h空气样品(由采样现场的粉尘浓度和采样器的性能等确定)。

5.3.2个体采样

将连接好的呼吸性粉尘采样器,佩戴在采样对象的前胸上部,进气口尽量接近呼吸带,以预分离器要求的流量采集1h~8h空气样品(由采样现场的粉尘浓度和采样器的性能等确定)。

5.3.3滤膜上粉尘增量(∆m)要求

无论定点采样或个体采样,要根据现场空气中粉尘的浓度、使用采样夹的大小和采样流量及采样时间,估算滤膜上∆m。采样时要通过调节采样时间,控制滤膜粉尘∆m数值在0.1mg~5mg的要求。否则,有可能因滤膜过载造成粉尘脱落。采样过程中,若有过载可能,应及时更换呼吸性粉尘采样器。

6样品的运输和保存

采样后,从预分离器中取出滤膜,将滤膜的接尘面朝里对折两次,置于清洁容器内运输和保存。运输和保存过程中应防止粉尘脱落或污染。

7样品的称量

称量前,将采样后的滤膜置于干燥器内2h以上,除静电后,在分析天平上准确称量。记录滤膜和粉尘的质量(m2)。

8浓度的计算

8.1空气中呼吸性粉尘的浓度按式(1)进行计算:

m2-m1

c=

——————×1000……(1)

V﹒t

式中:c

-空气中呼吸性粉尘的浓度数值,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(mg/m3);

m2

-采样后的滤膜质量数值,单位为毫克(mg);

m1

-采样前的滤膜质量数值,单位为毫克(mg);

V

-采样流量数值,单位为升每分钟(L/min);

t

-采样时间数值,单位为分钟(min)。

8.2空气中呼吸性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按GBZ 159规定计算。

9说明

9.1本法的最低检出浓度为0.2mg/m3(以感量0.01mg天平,采集500L空气样品计)。

9.2采样前后,滤膜称量应使用同一台分析天平。

9.3测尘滤膜通常带有静电,影响称量的准确性,因此,应在每次称量前除去静电。

9.4要按照所使用的呼吸性粉尘采样器的要求,正确应用滤膜和采样流量及粉尘增量,不能任意改变采样流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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